一、招标条件
新富农贸市场招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二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盐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范围及要求
2.1招标范围:新富农贸市场招聘物业管理公司项目(二次),包括治安保卫、卫生保洁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本项目因经营权变更等招标人原因,引起服务暂停,无法继续服务,已服务的工作量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口径计算,招标人给予一个月费用补偿,其他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偿);
2.3服务要求: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事项及服务考核细则,提供劳务服务。
2.4资金来源:自筹100%,已落实。
2.5最高投标限价总价:549600.00元/年。投标报价的总价及分项的报价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总价及分项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具体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1.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年度合同总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服务项目(单项合同内容中须同时包含保洁、保安等服务内容)。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如有)、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还需提供至少一次的进度款发票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若未提供或材料不全,资格审查不通过。
3.1.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人)、保洁负责人及保安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体人员要求详见项目需求。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从2025年9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投标时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缴纳凭证。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级及所属县(市、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3.3若投标人存在串标、弄虚作假等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1530510170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也可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微信:15305101706(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5.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银行保单、银行保函、现金(信封密封)等形式的保证金,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
账号:10426201040013286
5.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
地点:亭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六楼640室【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区材审局,电话:0515-88565333。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盐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荣洲
电话:1380510776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婷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1381434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