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古河村农庄路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古河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亭湖区新兴镇古河村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7.2万元。
3、招标内容:古河村农庄路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的包工包料施工,拟在古河村农庄路安装292盏路灯,路灯为电杆抱箍式,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其他要求:
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以上3-4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银行保单、银行保函、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收款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古河村村民委员会
注: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将银行汇票、转帐记录等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且清晰有效(开标时无需提供汇票原件)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申请人于2025年6月 5日至202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10号楼806室;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905105844,可以微信报名,微信号同手机号】。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本工程为不见面交易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提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40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4、开标时间:2025年6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注:因办公地点禁止人员密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至盐城市亭湖区产权交易中心六楼640会议室,送到后即撤离,以视频会议公开、招标人及纪检监督的方式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到后进行开标,开标会议结束前给投标人5分钟的时间提出异议,如不提出视为无异议,认同开标程序。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纪检监察室0515-88512345。
十一、对于无故放弃中标的中标单位,我司将根据情况将中标单位纳入我司及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招投标黑名单并公示三个月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古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143805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10#楼806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3905105844、1377000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