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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仓镇粮食生产综合服务中心对外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浏览次数:     来源:

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地塘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新陈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界沟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思源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便仓镇粮食生产综合服务中心对外招租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选择相关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便仓镇粮食生产综合服务中心对外招租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及需求:粮食生产综合服务中心对外招租项目地 思源村四组  ,厂房占地面积14.98亩,建筑面3073.7烘干设备(具体详见第二部分招租标的目前该工程已基本完工,经地塘村(新陈村、界沟村、新桥村、思源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以底价 40 万元/年对外招租,租赁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7月30日本次招租范围北侧附属用房由西往东6间,约 234平方米,不在此次招租范围内(厂区内停车场和卫生间由招租方和承租方共同使用),此房屋主要用于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承租方须积极配合招租方建设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

3.考虑房屋及土地使用性质本次招租房屋仅用于粮食烘干+粮食仓储。不能用于粮食烘干加工以外的其他加工以及危险品仓储、有毒、有害、有污染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等行业。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等,所有装饰装修、扩大经营范围须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经营所需一切工具均由承租方自行出资购买。承租期满,若承租方在本租赁期内自行出资购置新增设施设备,可与下一轮次承租依据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协商议价,获得合理经济补偿。不得提出任何其他补偿要求,涉及装修含协商议价未成功的新增设施设备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六年后,新增设施设备所有权归招租人所有。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单方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其在本租赁期内出资购置的新增设施设备所有权自动无偿归招租方所有,不得提出任何其他补偿要求。

4.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可自行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至少1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5.承租方需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水、电开户,自行承担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垃圾清运等费用及各类证照的办理,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存在的一切安全责任、各项风险及法律责任。待本次招租房屋质保期满后,后期的修缮维护工作需由承租方自行出资维修。承租方如违反招租方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招租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意向承租方在交易投标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招租单位及代理单位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其余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7月30日。

7投标报价:第一年不低于 40 万元/年,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按5%递增。

租金缴纳方式:中标后缴纳当年租金,一年一缴,先缴后租;次年租金需提前个月缴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或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3本项目不允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厂家同时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时必须提供承租方案承诺书,承诺承租房屋后的具体用途。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申请人于2025年48日至2025年4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地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361117595,可以微信联系,微信号同手机号】。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银行保单、银行保函、现金(信封密封)等形式的保证金。投标人未能按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承租,无承租资格。招标结束后,没有成交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现场退回;已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扣除相关费用予以退回

收款人名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盐城金穗支行

账号:708012019000000780

五、现场勘察

1.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招租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租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租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租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踏勘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思源村四组(新204国道西侧)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2115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产权交易中心六楼640会议室(希望大道18号)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高投标价法”。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人信息

   称: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地塘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新陈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界沟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思源村村民委员会)

   址:亭湖区便仓镇地塘村

    人:先生

      话:1805168076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招标代理部

    人:裔先生

      话:1516197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