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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东镇正洋村一、三、四组717.57亩土地经营权流转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印发<关于在盐东镇开展保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对稳定试点的办法>的通知》(亭委农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盐东镇正洋村一、三、四 组717.57亩土地原承租方被评为优秀档经营主体,符合改革试点“继续经营”资格。

盐东镇正洋村经过召开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且公示无异议,组织签订委托书,与具备“继续经营”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协商一致,并报镇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产权信息

项目位置:盐东镇正洋村一、三、四组

交易面积:717.57亩

项目描述:正洋村一、三、四组717.57亩土地流转

项目四至:东至:南港林带路南 南至:正洋港路路北 西至: 南港大沟堆东北至: 二中沟农庄路南

流转用途:粮食生产

种养品种:粮食种植

二、继续经营方信息

流转期限:4年

交易面积:717.57亩

成交人:卢志同

交易方式:继续经营模式

交易价格:1150.00元/年/亩,其中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    1100.00元/年/亩,管理服务费50.00元/年/亩

成交总金额:3300822.00元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6日止,如对被公告事项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盐东镇人民政府0515-82882066、亭湖区农业农村局0515-89880412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