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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华村永建路南延路段安装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招标条件

石华村永建路南延路段安装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石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石华村永建路南延路段安装路灯工程

2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石华村村民委员会

3.工程建设内容:石华村永建路南延路段安装路灯工程;建设地点:新兴镇石华村工程规模和规划要求:石华村永建路南延路段安装路灯工程,投资约 12 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其他要求:

3.1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6月开始至开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拆)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1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拆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3.4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

以上3.1-3.4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合同签订前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请申请人于202312122023121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地址: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花园13号楼3楼。联系人:应晓鸣 联系电话:13961971179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工本费的不得参与投标。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纪委 0515-88512345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石华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亭湖区新兴镇石华村

联系人:袁才进

联系电话:1599518622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晓鸣   

 联系电话:1396197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