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亭湖区黄尖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施工项目已由亭湖区行政审批局以亭行审投资[2023]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镇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亭湖区黄尖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施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黄尖镇黄尖居委会、金滩公司、涵洞村。
2、工程规模:亭湖区黄尖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施工项目,工程造价约91.46万元。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内的亭湖区黄尖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施工项目的包工包料的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三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为:
一标段:黄尖居委会农庄路,长855米,宽3.5米,厚15公分;
二标段:金滩公司望鹤路(东段),长664.5米,宽3.5米,厚15公分;
三标段:涵洞村一、四、六组农庄路,长589米,宽2.5米,厚12公分;
投标申请人对上述三个标段均可参加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1-3标段的顺序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亭湖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
5.1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9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3年3月-2023年8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3 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4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4人)之间互不兼职。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后配备到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为电子化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添加微信号(jy15962020373),并将单位介绍信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传至此微信号上进行报名,报名费 300元/标段,售后不退。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5962020373,地址: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层 。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thq.jsnc.gov.cn/)网站上发布。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招投标监督机构电话: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人民政府纪检监督办公室,电话:0515-69669117。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敏
联 系 电 话: 1866200586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5962020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