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龙桥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龙桥村七组(金麟府南侧)绿化工程,现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龙桥村七组(金麟府南侧)绿化工程
2、招标内容:龙桥村七组(金麟府南侧)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16.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4、工期要求:15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合格(成活率1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实施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2.1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2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完合同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四、招标文件发放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3年7月31日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老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地点:亭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六楼640室【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新洋经济区材审局,电话:0515-88565333。
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龙桥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袁飞
联系电话:18105118166
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0515-882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