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便仓镇民权村村部附属二楼“红白喜事大厅”新增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民权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便仓镇民权村村部附属二楼“红白喜事大厅”新增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6、标段划分及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2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条件: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并在封袋上填写好单位名称密封,未缴纳投标保证
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申请人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报名(地址:江苏亭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建军东路76号盐港大厦1幢505室;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52906599】)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将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纪检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15—88830386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亭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六楼638室【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电话:0515-88858185,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民权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亭湖区便仓镇民权村
联系人:卞女士 联系电话:180716301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亭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5290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