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五星科技园超市设计及实施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五星科技园超市设计及实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1.2项目名称:五星科技园超市设计及实施项目
1.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1.4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五星科技园超市设计及实施项目。超市面积约350平方,项目估算价约124万元。
1.5本项目总工期 50 日历天(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部分 5 日历天,施工部分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6 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设计、项目实施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7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1.8招标项目范围和项目内容:
1.8.1设计部分:含完成项目规模范围内的和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设计,如有)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与设计有关的报批与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排水、消防、电气(强电)等。
注:概算价须控制在项目估算价范围内。
1.8.2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含土建、钢结构、排水、消防、电气等实施。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1.9本次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总控制价1240198.58元。
1.10正副本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经理不得在本项目兼任其它岗位。
(6)本工程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
3.1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 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经理、设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前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投标时无需提供该项证明。
3.4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总承包经理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请申请人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马路41号元亨公寓三楼,联系电话:15366577250)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缓期退还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4月24日 15时 00 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万元,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相关证明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9.2.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9.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南路71号
联 系 人:成主任
联系电话:1396200066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马路41号元亨公寓三楼
联系人:瞿晓晖
电 话:15366577250
五星街道纪委监督电话:18066182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