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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4     浏览次数:     来源:
 

1. 招标条件

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农业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2.3 项目规模: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建筑面积约2076平方米,工程造价约298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4.1 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装饰装修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室内装饰 、水电、布局设计等室内装饰范围内的设计。

2.4.2 盐东镇洋桥新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 、水电安装等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室内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5工期要求: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90个日历天内竣工,同时满足招标人对进度的要求。

2.6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施工满足国家现行“合格”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3.1.2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最多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2.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工)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投标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2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4.4 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单位必须为项目的施工单位。

3.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缴纳)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提交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人名称: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东支行,账号:5378742612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转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开始发放时间 2022 11   14    日至 2022 11   18  18 时前(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发放地点: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花园13号楼3楼)。联系人:应晓鸣,联系电话:13961971179

6.2各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缓期退还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7.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特别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所有进入大厅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查验行程码,扫场所码等,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农业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司

地址:盐东镇农业园区富民新苑南门                  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花园13号楼3楼

联系人:孙祝林                                     联系人:应晓鸣

电话:  13912557117                                电话:13961971179

                                                             电子邮箱:39405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