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绿阳汇(五星-鼎嘉)商务楼室内装饰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一审审计服务项目,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绿阳汇(五星-鼎嘉)商务楼室内装饰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一审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范公路西、青年路北地块。
3、招标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4、招标范围:绿阳汇(五星-鼎嘉)商务楼室内装饰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及一审审计服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施工阶段:(a)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造价咨询意见和建议; (b)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 (c)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须有详细询价记录)并提出造价咨询意见和建议; (d)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造价咨询意见; (e)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f)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造价咨询意见。 (g)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核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h)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i)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j)对于施工阶段相关造价咨询问题发表并签署意见。
(2)竣工结算阶段 :(a)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设计成果、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造价咨询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b)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核,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 (c)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d)复审准确率不低于98%。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e)对于竣工结算阶段相关造价咨询问题发表并签署意见。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本项目的具体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由招标人分配实施。如投标人对上述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招标人解释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3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安装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最终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进行调整,项目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一名人员常驻现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5000 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转出,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国信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账号:030035001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保证金银行回单、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由中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放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 月10日18点前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照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gx19962397998@126.com。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在报名相关资料费交纳后将会收到本项目的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40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纪工委,电话:0515-89026039。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40室,电话:0515-88858185,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二、其他
注:因近期疫情形势严峻,为响应政府号召,切实做好各级管控措施,现统一要求如下:
1、近期凡是经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室(只要行程码有提示的,即使健康码是绿色的、有核酸证明的也不予认可),如有此类人员担任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更换,否则由此造成无法进入开标室未按时送达标书的,后果自负。
2、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从进入大楼开始必须全程带口罩、测量体温、查验行程码。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1385107562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国信政府釆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4-11F
联系人:朱春燕
电话:1896196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