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对富祥农贸市场整体出租,现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承包经营人参与投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1项目名称:盐城富祥农贸市场整体出租经营项目。
1.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五星村境内。
1.3招租内容:建筑面积约3266.51㎡(其中甲方持有房产证的房屋面积为2631.77㎡,后期甲方自建房屋面积为634.74㎡),投标人须对盐城富祥农贸市场自行运营或分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租金底价:本项目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 200 元/平方,招标人不接受低于此底价的投标报价。
1.5租赁期:三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注:租赁期间中标人不得提出解约,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6 前期菜场建设费用463.018万元,由原承租人投资建设,详见评估报告。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未能按时支付此费用,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保留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追诉权利。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场管理或经营)。
2.2投标人必须具有2017年1月1日之后,三年以上的农贸市场经营业绩(以合同结束时间为准)。
2.3 投标人须有能力支付前期建设费用的企业,须提供银行验资报告,验资金额不低于463.018万元。
2.4本次招租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5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2.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承租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环城支行,账号:1042790104001705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转账凭证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在租赁期结束,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后无息退还。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 2:30-6:00);
5.2地点: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马路元亨公寓三楼,联系人:瞿先生,联系电话:15396735968)。
6.1投标疑问送达截止时问:2022年9月30日下午6:00时前(以北京时间为准,下 同);
6.2答疑文件领取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
6.3补充通知领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6.4地点: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马路元亨公寓三楼,联系人:瞿先生,联系电话:15396735968)。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每个投标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进入开标厅参与开标,投标结束后及时离场。根据市区两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所有进入大厅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等,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9、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纪检监察室18066182788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五星村境内
联系人:黄主任 1385107562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亭湖区盐马路41号元亨公寓三楼
联系人:瞿晓晖 1539673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