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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韩资工业园1#、2#生产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9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五星村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五星韩资工业园1#2#生产综合楼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选择施工承包队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五星韩资工业园1#2#生产综合楼工程。

2、建设地点:亭湖区南洋镇青洋智能产业园境内。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五星韩资工业园1#2#生产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4600平方米,含土建、一般安装、消防、智能化、电梯、空调、室内外装饰、家具、电器、正式用电及室外附属配套等工程,工程造价约13593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质量标准:合格。

6、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投入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料)。

    4、业绩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在20176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80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达14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钢结构工程除外),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截图页面的打印页

注:上述业绩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890(主体信息栏)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故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栏)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对相关内容应及时更新、完善,否则责任自负。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 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6.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6.1.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3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4 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56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 接受 盐城市外企业与市内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三、本项目采用盐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招标文件发放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2525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老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5300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递交地点: 亭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六楼640室【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515-88858185,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注:因疫情防控,请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等,还必须持有有效的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开标室,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时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导致无法进入开标室的责任自负,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请各单位做好自身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和其他防控措施。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江苏五星村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                    

联系人:石中祥

联系电话:1360510350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

联系人:徐建华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   1396199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