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五星村综合文化广场宣传氛围提升工作设计制作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五星村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68.3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含设计及施工)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五星村综合文化广场宣传氛围提升工作设计制作项目,五星村综合文化广场面积约为1600平方米,含综合文化广场整体设计;施工:原舞台拆除,拆除垃圾外运,拆除设备及材料交由甲方,综合文化广场整体改造(需包含大屏,照明,音响,灯光,宣传牌及新舞台建设等)。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控制价:268.3万元。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一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2、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40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相关证明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4.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到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亭湖区盐马路41号元亨公寓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
六、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其他:
1、中标单位必须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绿化等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由于疫情原因,开标时间待定,具体开标时间请留意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thq.jsnc.gov.cn/)上发布的公告。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每个投标供应商限派一名代表进入开标厅参与开标(需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报告),投标结束后及时离场。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根据行政中心规定,带*号的人员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不得在交易场所区域内随意走动。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五星村境内
联系人:严超
联系电话:1826122003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楼405室
联系人:瞿晓晖
联系电话:1536657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