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绍林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宝瓶湖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宝瓶湖街道绍林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绍林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宝瓶湖街道绍林村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16.66万元。
4、工 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绍林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老保险,(投诉)提出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06月—2021年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环城支行,账号:1042790104001644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无效标书处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68号海韵国际2号楼320室,联系电话:1835148233)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宝瓶湖街道纪委 0515-69057912。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亭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六楼638室【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电话:0515-88858185,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宝瓶湖街道绍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宝瓶湖街道绍林村
联 系 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825292077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海韵国际2号楼320室
联 系 人:胡 旭 联系电话:1835148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