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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富农贸市场整体出租经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     来源:
 

一、新富农贸市场整体出租经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新富农贸市场整体出租经营项目。

3.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富路36号。 

3.3租金底价:本项目第一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13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低于此底价的投标报价,一年后每年租金逐年上浮,在上年的基础上上浮 6%

3.4招租内容:新富农贸市场整体出租经营项目,营业面积约5841.1㎡(其中一层面积约2887.99 ㎡、二层部分面积约2726.42 ㎡、一层市场外门面房约226.69 ㎡),投标人须对新富农贸市场自行运营或分租,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租赁期:五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注:租赁期间中标人不得提出解约,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场管理或经营)。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正在进行的农贸市场管理(或经营)业绩。

4.3 本次招租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4 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5 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承租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七、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118日至2021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休息)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thq.jsnc.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盐湾村村民委员会

  址:盐城市亭湖区新富路33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8620810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荣洲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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