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洋镇自然村一六八组农庄水泥路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南洋镇自然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南洋镇自然村一六八组农庄水泥路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自然村一六八组。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5.2万元
4、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发包范围:南洋镇自然村一六八组农庄水泥路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
5.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5.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 9 月 28 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楼404室,联系人:陈敏慎、联系电话:13961998418)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未报名的不得参与投标。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和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9 月 30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四楼411室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现金形式(单独装袋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保证金评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纪委 电话:0515—88895277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投标结束后及时离场。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必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和微信中的行程码;(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具体按照开标地点进入大厅的要求,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洋镇自然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
联系人:倪先生
电 话:1381557599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楼404室
联系人:陈敏慎
联系电话:13961998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