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洋工业区新建6#、7#钢结构厂房设计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青洋工业区新建6#、7#钢结构厂房设计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1.2项目名称:青洋工业区新建6#、7#钢结构厂房设计施工项目
1.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青墩境内。
1.4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钢结构厂房工程,建筑面积约4668㎡。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7#钢结构厂房设计及施工,其中6#厂房建筑面积约3660平方(122*30m),7#厂房建筑面积约1008平方(42*24m),钢结构设计高度约11.2m,含吊车梁,具体根据设计任务书确定。项目估算价约940万元。
注:设计面积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1.5本项目总工期 90 日历天(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其中设计部分 15 日历天,施工部分 7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1.6 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7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1.8招标项目范围和项目内容:
1.8.1设计部分:含完成项目规模范围内的和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工程设计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设计,如有)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与设计有关的报批与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排水、消防、电气(强电)等。
注:概算价须控制在项目估算价范围内。
1.8.2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含土建、钢结构、排水、消防、电气等实施。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1.9本次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总控制价 940万元。
总招标控制价为940万元 【其中工程施工控制价为930万元,设计及勘探费控制价为10万元。】投标人的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总控制价和分项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人期望值为840万元。若投标人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将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废标。
1.10正副本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2.1.1项资质和2.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1.2 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2.1.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本项目兼任其它岗位。
(5)本工程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6)本工程不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2.2.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2.2.2如投标人不具备2.1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可为一家设计企业和一家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人单位正式职工;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2.2.3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信誉要求:
3.1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 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2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经理、设计经理、质量经理、安全经理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但必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 年 1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投标时无需提供该项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 2015 年 2 月以后任意连续 6 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总承包经理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
4、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4.1、请申请人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楼405室,联系电话:15366577250)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缓期退还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 9 月 10 日 15 时 00 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6万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相关证明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9.2.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9.2.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1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投标结束后及时离场。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必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和微信中的行程码;(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具体按照开标地点进入大厅的要求,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文港南路71号
联 系 人:成主任
联系电话:1396200066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秉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楼405室
联系人:瞿晓晖
电 话:15366577250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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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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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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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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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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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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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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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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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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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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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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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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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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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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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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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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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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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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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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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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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方案设计文件:32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8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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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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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设计方案(32分) |
1.设计说明(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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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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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局(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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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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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7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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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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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方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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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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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深度(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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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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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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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承包报价(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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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 用)(40分) |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离评标基准价 1%扣 0.3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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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价合理性(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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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评审方法如下: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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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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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 织方案(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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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5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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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5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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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管理方案(5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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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管理方案(3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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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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