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洋镇才堂村居民集中区临时用电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才堂村村民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南洋镇才堂村镜内。
2、工程规模:南洋镇才堂村居民集中区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计划投资约为4.85万元。
3、招标内容:南洋镇才堂村居民集中区临时用电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其他要求:
8.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8.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8.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9.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并在封袋上填写好单位名称密封,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9.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0、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及身份证2021年7月21日8:30时至2021年7月28日17:30时前到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马路清华园1幢305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才堂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袁书记
联系电话:15251105538
地址:南洋镇才堂村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江苏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365652911
地址:盐城市盐马路清华园1幢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