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金陈村民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金陈村新型农村社区三期农户正式用电工程
三、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陈村新型农村社区三期农户正式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亭湖区便仓镇金陈村境内
3、工程规模:约282.19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工期:40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
金陈村新型农村社区三期农户正式用电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和图纸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格和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七、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八、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提交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人名称:江苏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营业部
卡 号:932001010039759999。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公告及报名须知: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1年7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1日下午18:00前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江苏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2号楼805室;联系人:刘景海,联系电话:17768231258)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0515-88858185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便仓镇金陈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军
联系电话:15161993355
招标代理:江苏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景海
联系电话:1776823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