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亭湖街道三洼村集体土地租赁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三洼村居民委员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亭湖街道三洼村集体土地租赁。
2、项目地点:东亭湖街道三洼村境内中心河西侧。
3、项目规模:总面积约567.5亩。
4、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年(租赁期内如遇土地征用,则自动终止),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缴纳租金。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六个标段。一标段39.6亩、二标段112亩、三标段38.9亩、四标段53.5亩、五标段257.5亩、六标段66亩,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可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必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四、租赁要求
1、租赁地块仅限于粮食作物种植;
2、租赁地块禁止用作建房、搭建大棚、植树绿化、畜禽养殖、囤土或物品堆放场地等除粮食作物种植外的其他一切用途;
3、租赁方自行负责土地平整、修建农田水系、开挖沟渠、灌溉用电、施肥等费用;
4、租赁方禁止在租赁地块私自偷土卖土或改变农田现状;
5、租赁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保证租赁地块无种植作物,按规定时间无条件交地。
6、租赁期内,如因土地征用,按照相关标准仅对种植作物进行青苗补偿。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一标段2000元、二标段4000元、三标段2000元、四标段2500元、五标段10000元、六标段2500元,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城南支行,账号:1109664919100080186),并到收款单位开具收据。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收汇票),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且不抵冲上交的租金,租期期满后无息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21年6月28日18时前,将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和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575475317@qq.com,并电话联系,联系人:康浩,电话:17670626665,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不论第一次公告报名投标与否,本次均须重新报名方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包括迟到),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作为不诚信处理,缓期退还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一年内不得再行参与三洼村项目投标。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八、其他
1、中标人必须全权负责租赁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
2、中标人必须完全服从村委会管理。
3、合同期满后,在下年度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次中标人可优先续租。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三洼村民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三洼村步南路
联系人:王洪铸 联系电话:1396208197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中南城金座九楼909室
联系人:康浩 联系电话:1767062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