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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尖镇洋尖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浏览次数: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尖镇洋尖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洋尖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黄尖镇洋尖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

2.1.2项目编号:320902108N21050044

2.1.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洋尖村境内

2.1.4项目预算:约100.05万元。

2.1.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标段划分

2.2.1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2.3.1黄尖镇洋尖村党群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包含门窗、墙面、地面等装修装饰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的,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4质量要求

2.4.1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没有下列情形。

⑴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⑵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0.1.1以及10.1.2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⑶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⑷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⑸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⑹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⑴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⑵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⑶担任其它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2.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锁定状态,认定为在建工程。

3.2.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2.5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其他要求:

⑴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⑵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⑶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如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该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自注册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之日止不少于6个月)。

⑷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⑸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规定的情形。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2的规定。

3.4本项目是否接受转包、分包

3.4.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和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和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06151800分前(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2号楼(文创大厦)817室;

4.3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邮箱)及委托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或电子版(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机构,现场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13851012500(微信同号),联系邮箱:9881496@qq.com】。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61815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亭国际A411室(青年东路51号)。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

7.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7.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特别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因演示需要,可将演示人员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穿戴好个人防疫用品和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开标室,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开标室的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洋尖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尖镇洋尖村一组

联系人:卞书记

联系电话:152510552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122号楼(文创大厦)817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3851012500

项目联系人:卞书记

联系电话:1525105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