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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村村史馆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     来源:
 

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五星村村史馆设计制作项目施工,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选择项目实施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五星村村史馆设计制作项目。

2.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五星村境内。

3.  招标范围:五星村村史馆设计制作项目的施工,项目预算约99.68万元;五星村村史馆设计制作项目,村史馆面积约为320平方米,含原村史馆拆除,拆除垃圾外运,拆除设备及材料交由甲方。

新村史馆设计及制作项目,主要包含整体强弱电线路改造,照明改造,顶部、地面、墙面改造,大门两套,LED屏、音响采购安装等。

该项目主要展示五星村的发展历程,包含五星村的历史,现在发展及未来展望(主题单元应至少包括:历史回眸区,文化、和谐治安、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区,成果展示区,共享共富、重点项目区,楷模风采、典型事例区,未来愿景展示区,视频宣传区等7个区)的设计、制作及安装。

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质量标准:合格。

7.  要求工期:总工期35日历天,其中设计5天,施工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   控制价:99.68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2、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相关证明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

4.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售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1058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05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瞿晓晖,联系电话:1536657725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见附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为0515-88858185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亭湖区青年东路,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电话:0515-88858185,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510669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05

联系人:瞿晓晖      

联系电话:15366577250


附件

评标办法

一、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6条规定的无效标书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无效标书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根据评标情况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

1、资格审查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为准:

1.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2、响应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开标过程中是否存在无效标书情形。

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质量等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承诺的内容投标人是否明确承诺且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等方面。

(二)详细评审(100分)

1)投标报价(60分)

评标基准价为A值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有效报价大于五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进行计算平均价,如果参与计算的投标有效报价小于等于五家,则直接计算平均价。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9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加0.1分,最多加1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设计方案(30分)

投标人须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及效果图),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打分,打分区间为25-30分,以0.1为一个计分点。

3)清单(5分)

    投标人须提供根据设计方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评审,对清单中与设计方案不符合部分进行扣分,每一处不符部分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不符合部分主要为:工程量与设计方案偏差超过30%,单位错误,清单漏项,清单多项,单价与正常市场价偏差超过30%,单价*工程量与总价不符,其他计算及清单编制错误等)

4)企业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85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展览馆改造及设计等类似设计或施工项目的得基本分3分,每多提供一份加1分,最多加2分。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二、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综合评审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4、凡第一中标候选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差额,不足部分由放弃者给予赔偿。

6、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四、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程序:

资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废标处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四)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五)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六)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