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盐东镇农业园区社区居委会农庄路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程:盐东镇农业园区社区居委会农庄路工程
2、 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3、 工程规模:盐东镇农业园区社区居委会农庄路工程,工程投资约
47万元。
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盐东镇农业园区社区
居委会农庄路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 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已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5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1-2020年4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4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每月不少于25天,如发生更换或每月少于25天,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4条及第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整(¥:8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提交方式:银行汇票
收款人名称: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东支行
卡 号:5378742612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8:30至2021年4月28日下午17:30前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园13幢3楼(东仁医院路南);联系人:应晓鸣, 联系电话:13961971179)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缓期退还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评标办法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农业园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
联系人:杨登贵
电 话:13912557117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瑞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开放大道30号新天地花园13号楼3楼
联系人:应晓鸣
电 话:1396197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