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洋镇正东村创建省级示范村规范河坡码头建设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正东村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0万元,主要工作量为村里50户居民的码头修建项目。
3、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发包范围:南洋镇正东村创建省级示范村规范河坡码头建设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由于本工程涉及到居民生活场所改造,地方矛盾较多,投标人在报名前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仟元整,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本工程开标会结束后,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申请人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现场勘察表(格式与代理公司联系)到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亭湖区希望大道66号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楼405室,联系电话:15366577250)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缓期退还其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控制价:该项目控制价10万元整
八、其他:
1、中标单位必须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绿化等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亭湖区南洋镇正东村民委员会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正东村村委会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891767267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亭湖区希望大道66号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楼405
联系人:瞿晓晖 联系电话:1536657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