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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工业园新建河坡挡土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     来源:

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负责实施的五星工业园新建河坡挡土墙工程施工,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选择施工承包队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五星工业园新建河坡挡土墙工程

2.建设地点:南洋镇境内。

3.招标范围:五星工业园新建河坡挡土墙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119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质量标准:合格。

7.要求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拟投入安全员须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6月-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第5条及第6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0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本工程开标会结束后,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未中标的其他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4.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招标文件发售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2021040918点前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05室,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联系人:瞿晓晖,联系电话:1536657725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见附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电话为0515-88858185。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亭湖区青年东路,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电话:0515-88858185,网址:thq.jsnc.gov.cn)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亭湖区五星街道办事处五星村民委员会     

: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82号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85107562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苏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绿地商务城花样公寓11-1号楼405室

联系人:瞿晓晖      

联系电话:15366577250


附件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承诺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报价低的优先,如报价得分仍相同,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6条规定的无效标书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无效标书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一)初步评审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为准:

1.1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3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网上下载并打印带二维码的B类证书;

1.5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或网上下载并打印带二维码的B类证书;

1.6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网上下载并打印带二维码的C类证书。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废标处理。

3、商务性评审

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3.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3.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暂列金额。

上述3.1至3.3评审均符合要求的,商务性评审通过。不符合上述3.1至3.3项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经初步评审的有效标超过15家时,只对报价得分前15名的投标书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评审(价格评审除外),并从中确定中标人。

(二)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60分)

评标基准价=A*K。

A值的确定:取通过商务评审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详见以下说明)。

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8%,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的分值为0.2分,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等于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7家且小于等于15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15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值。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施工组织设计(3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15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3分);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3分);

4)环境保护措施1.5-3分);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1.5-3分);

6)资源配置计划(1.5-3分)。

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相应内容的,则该评审要点不得分,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齐全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的最低分。

2)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3、工期质量承诺(10分)

   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工期及质量标准(见格式)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三、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相关部门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5、凡第一中标候选人以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选项人的报价差额,不足部分由放弃者给予赔偿。

6、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四、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程序:

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做废标处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四)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处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得分(报价)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进行排序。

(六)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盐城市亭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七)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八)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